连日来,“青花椒”商标**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先是有媒体报道四川多家餐饮店因店名中含有“青花椒”字样被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侵犯商标权为由起诉至法院,接着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又出面致歉并表示将撤回全部诉讼。 该事件虽然暂时告一段落,但其引发的商标法律问题仍值得关注。12月27日,本报记者采访了多位知识产权专家,就相关问题进行分析和解读。 “青花椒”能否作为商标注册? 记者通过中国商标网检索发现,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拥有第12046607号、第17320763号、第23986528号等多件“青花椒”或包含“青花椒”字样的注册商标,核定使用在饭店、餐厅等服务及餐巾纸、餐具等商品上,相关商标**早申请于2013年1月15日。 “青花椒”在花椒(调味品)等部分商品类别通常无法被核准注册。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王莲峰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青花椒”能否作为商标获准注册,主要涉及到商标法规定的显著性问题。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