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首批**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行政裁决案件审结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审结3件**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行政裁决案件,这是新专利法实施以来全国首批审结该类型的行政案件。 据了解,首批审结的案件涉及第201210135209.X号、第201510599477.0号和第201010151552.4号发明专利权,**品种为普渡制药公司的“盐酸羟考酮缓释片”,该公司请求确认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仿制药相关技术方案落入上述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上述案件依法立案,经审理,**终确认仿制药相关技术方案未落入以上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其中,在涉及第201010151552.4号发明专利权的行政裁决案件中,合议组还对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的专利登记错误抗辩事由进行审理,**终认定该抗辩事由不成立。 上述案件是首批通过行政途径对**专利纠纷进行早期解决的裁决案件,国家知识产权局高度重视,**时间成立了五人合议组,合议组成员均具备**或化学等领域**专利审查经验。案件审理过程中,合议组严格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向**监督管理部门调取相关证据,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多轮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