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新一批及通过复核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确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2022年新一批及通过复核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2〕16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决策部署,加快培育知识产权竞争力强的世界**企业,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企业开展2022年度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2〕497号),经企业申报、各地方知识产权部门组织测评、推荐,我局审核,并向社会公示,确定482家企业为新一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名单见附件1)、2512家企业为新一批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名单见附件2),确定875家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名单见附件3)、3400家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名单见附件4)通过复核并继续保留。新一轮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培育期限为2022年10月至2025年9月。本次复核未通过的企业,在1年期内保留原示范企业或优势企业资格并再次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