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红人”直播、用户“打赏”,疫情催生下的新型“直播经济”正走进大众视野、融入大众生活,由此产生的平台直播数据也成为具有商业价值的“香饽饽”。近日,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涉“抖音”平台直播数据权益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该案被业界称为首例涉直播数据权益不正当竞争案。 起诉擅自抓取数据 原告微播视界公司是“抖音”APP的运营者,2017年“抖音”上线直播功能。平台数据显示,“抖音”截至目前共有主播超千万,日活跃主播数十万。六界公司开发运营的“小葫芦”官网上公布了“直播红人榜” “礼物星光榜” “土豪排行榜”等,囊括“抖音”在内的各大直播平台数据。通过该些榜单,可查看不同周期内“网红”主播的收益数据(包括单场收入、日收入、月收入、年收入等)以及“头部粉丝”打赏主播数据(具体到每位用户每一笔打赏的时间、打赏对象及金额等)。而普通用户观看“抖音”直播间主播直播时,只能查看**多200名打赏靠前的实时在线观众打赏的虚拟“音浪值”,但无法知晓其具体打赏金额;直播间用户打赏系以飘屏方式展示,亦未显示打赏礼物价值。 微播视界公司认为六界公司通过技术手段抓取其非公开数据的行为破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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