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鲁粤相继出台知识产权保护地方性法规,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法治保障 近日,《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山东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出台,从地方立法层面完善知识产权法治体系和运行机制,发挥知识产权对创新的激励作用。 北京市十五届人大**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该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该条例贯彻“全链条保护”的理念,反映了北京知识产权领域关于保护、管理和服务方面的立法需求,是打造知识产权首善之区的基础性法规。 据了解,该条例共设7章57条,从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社会共治、促进与服务、纠纷多元调处等方面规范知识产权保护及相关活动。条例规定,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坚持全面、严格、快捷、平等的原则,构建行政监管、司法保护、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共服务、纠纷多元调处的知识产权保护格局,健全制度完善、运行高效、管理科学、服务优化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此外,该条例还就多项热点问题进行了规制,如支持探索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知识产权管理措施和保护模式;扩大知识产权领域开放合作;建立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线下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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