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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贡版权申请,探索求进,

发布时间:2022-06-28

费安玲:探索求进,推动我国非遗法律保护体系化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教授 费安玲  根据《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的部署,我国要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搜集整理和转化利用,并且要从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层面为国际**营商环境的建设提供支撑。  众所周知,我国是世界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丰富的国度之一。非遗的存在不仅彰示出我国文化博大精深、厚重久远的底蕴,而且展示出支撑我国社会、经济、文化等领域发展的坚实基础。社会的发展必须依靠法律的保驾护航,非遗的挖掘、运用和发展亦概莫能外。  就我国非遗法律保护而言,目前已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实务中出现的涉非遗保护案例,从司法实践和行政管理实践等角度填补了相关立法之不足。但我国非遗法律保护体系仍存在碎片化现象,因此,笔者认为,我国非遗法律保护首先需要体系化,应当建立完整架构,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理念体系。除包括权利神圣理念、权利不得滥用理念等权利理念外,还应当树立法律上“物”的理念,即有体物与无体物均是法律保护的财产之理念,因此,在法不禁止的情况下,非遗的转让应当获得保护。  规则体系。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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