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自2008年实施后完成首次修改,专家解读修改亮点 引入“安全港”制度、将公平竞争审查纳入法律的范畴、全面提升垄断行为的违法责任……备受社会关注的反垄断法修改迎来关键时刻:不久**三届全国人大**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反垄断法的决定,修改后的反垄断法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这是反垄断法自2008年实施以来的首次修改,此次修法吸收了多年以来的执法经验,回应了实践中出现的诸多问题,修补了法律条文中原则、方法、规定等方面的漏洞,呈现出多个修法亮点,使反垄断法更具科学性和现代化。为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修改后的反垄断法,中国知识产权报对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侯利阳、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院长助理张欣进行了专访,从学者的视角对修改后的反垄断法的亮点和社会意义进行解读。 记者:此次反垄断法修改具有哪些亮点? 侯利阳:此次反垄断法修改对之前反垄断法中的21个条文作出了修订,新增了13个条文,内容涉及反垄断法的方方面面。从新增条文数量来看,“总则”与“法律责任”两章新增条文**多,均为3条。从修订条文数量来看,“法律责任”一章被修订的条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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