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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软著,主播在网络直播中使用音乐如何规避侵权风险

发布时间:2022-07-22

收藏!主播在网络直播中使用音乐如何规避侵权风险?  “我以后不会随便唱歌了,也告诉大家,直播属于商业范畴,唱歌之前一定要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我在此郑重道歉。”近日,游戏主播“PDD”因在直播中未经许可演唱电视剧《康熙王朝》主题曲《向天再借五百年》向版权方道歉。该事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目前,“PDD”已经获得《向天再借五百年》词曲作者的谅解。  近年来,网络直播迅猛发展,数据显示,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6.3亿,年总营收超2000亿元,与此同时,主播在网络直播中使用音乐引发的版权侵权纠纷多发,引发热议。如何界定平台与主播的责任,**行业难题,备受各界关注。  界定侵权责任  网络直播,一般涉及到音乐作品及录音制品的使用。对于这两类不同的客体,都应支付相应的使用报酬,然而,一些主播擅自使用音乐作品和录音制品,引发侵权纠纷。那么,在主播侵权情况下,平台和主播如何担责?  近日,在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下称音集协)等在京举办的网络直播中使用音乐的版权保护研讨会上,原国家版权局巡视员许超认为,“不经许可,不得利用”是著作权保护的**基本原则,网络直播使用音乐涉及作者的权利、音像制作者的权利以及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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