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袭广告代价百万!“五季”广告用语著作权纠纷案终审落槌 近年来,不少经营者通过在各大平台投放广告以提高**度,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经营者们辛苦设计的广告也可能被模仿、抄袭。近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南京中院)审结了一起因模仿、抄袭他人投放的广告落地页(即广告网页)引发的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万元。 广告雷同惹出官司 南京慧和建筑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慧和公司)成立于2015年6月,主要经营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等。三恒系统设备是该公司的主要产品,旨在为用户营造出恒温、恒湿、恒氧的室内环境。 为提高企业影响力,2020年至2021年期间,慧和公司及其子公司就其主打品牌“慧科技”的对外宣传签订了多份广告宣传合同。与此同时,慧和公司于2020年开始对外使用“第五个季节The Fifth Season”广告语,同样进行了大量推广。慧和公司表示,“第五个季节The Fifth Season”广告语的设计及创意系希望通过运用三恒系统设备,创造出宜人的室内环境,以告别四季烦恼。 随着**度的提升,慧和公司发现有一家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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