牺牲在戍边一线的烈士陈祥榕,曾在他的日记中写下“清澈的爱,只为中国”的战斗口号。经媒体报道后,引发广泛关注。但有人却打起了歪主意。多个商家从2月20日起申请将“清澈的爱”注册为商标。3月1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关于依法驳回“清澈的爱”等17件商标注册申请的通告》,明确这种抢注商标行为是“图谋不当利益,代理机构提供不法服务,亵渎了英烈的精神,背离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驳回相关商标注册申请。商标抢注到英烈的头上了?这不仅违反了《商标法》明确规定的商标“不得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还挑战了《英雄烈士保护法》中“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的规定。这门灰色生意再一次地刷新了下限。近年来商标恶意抢注的生意,俨然成了知识产权领域的害群之马,如蚁附膻,在不同事件中蹭热点、抢注册,严重败坏商标注册业务的社会信誉。事实上,凡有些社会影响力的人物,都难逃被抢注商标的命运,甚至钟南山院士的名字都没有逃过被人恶意抢注。商标抢注到底是怎样的一门生意呢?《商标法》的一般原则是“注册在先”:谁先注册商标,法律保护谁,谁先注册就是谁的。商标的“先注册先得”机制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