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因为业务需要,委托代理公司帮我注册了一件商标,由于没有办理商标所需的执照,代理公司提出可以帮我解决。谁曾想,一时的图简单,竟然让自己多年来的投入,全部打了水漂。2019年,我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通知,告知我:申请商标时,提交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中显示的经营者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显示的经营者不符,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构成商标法所指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的情形。综上,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定对涉案商标予以无效宣告。原来,当时委托的代理公司,没有按照正规流程帮我注册商标。因为当时我没有营业执照等资质,代理公司私自用自己的执照帮我申请商标。为了不引起的我的怀疑,私自修改执照主体,伪造成为我的名字,并对我隐瞒了事实。苦心经营多年的商标被无效,我属实不能接受。随即我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却未获支持。多年的心血毁之一旦,可如今代理公司早已查无此人,追责也无处可寻,苦果都只能自己吃。奉劝大家,不要贪图简单,轻信一些代理公司的片面之词,商标注册无论是公司名义还是个人名义,都需要主体资质,切记!民法典第七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商标法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