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四包子铺”与“西四社”,同为“西四”起纷争…… “来二两包子,一碗炒肝儿!”对于“西四包子铺”,北京市西四地区的人不会陌生。围绕着这一店招,北京4家餐饮公司产生了纠葛。一方主张另外3家公司侵犯了其对“西四社”商标享有的专用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另外3家公司则认为对方系滥用商标专用权,双方因此展开激辩。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双方纷争告一段落。法院认为北京华天饮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华天饮食集团)、北京京饮华天二友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二友居公司)、北京京饮华天二友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西四南店(下称二友居公司西四南店)使用“西四包子铺”字样,并未侵犯北京西四包子炒肝有限公司(下称北京西四公司)对第9868341号“西四社”商标(下称涉案商标)享有的专用权,亦未构成不正当竞争。 同为“西四”起纷争 “西四包子铺”的前身是“二友居便饭铺”,20世纪60年代末更名为“西四包子铺”,后持续以“西四包子铺”作为店铺招牌对外经营,直至2001年7月停止营业。“西四包子铺”这一名称曾历经北京市西城区西四饮食基层店·西四包子铺、北京华天饮食集团公司西四包子铺等变革,直至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