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两家“优迅”之争尘埃落定 新闻事件: 在日常生活中,姓名重名已是司空见惯之事,但对于市场主体来说,企业重名则会涉及多个法律问题,光通信领域的两家准备上市的高新技术企业就因此打起了官司。 近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福建高院)对厦门优迅高速芯片有限公司(下称厦门优迅)起诉大连优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大连优迅)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认定大连优迅将公司命名为“优迅”以及在日常经营中使用“优迅”“优迅科技”字样进行宣传等行为,既构成商标侵权又构成不正当竞争,须变更企业名称并赔偿厦门优迅经济损失等100万元。 厦门优迅与大连优迅的主营业务均与光通信领域相关,且都是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其中,厦门优迅成立于2003年,是我国首批专业从事光通信前端高速收发芯片的设计公司,参与制定了20余项国家行业标准。2020年3月28日,厦门优迅第39984972号“优迅”商标被核定使用在第9类半导体、集成电路等商品上。 大连优迅成立于2017年12月,其虽成立较晚但发展迅速,其研发的光器件被应用于光通信和光传感两大行业,涵盖4G/5G传输网络、航空航天等多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