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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版权,游戏主播直播中唱歌引纠纷事件

2022-08-04

 游戏主播直播中唱歌引纠纷事件,业内专家怎么看?  近日,游戏主播“PDD”因在直播中演唱歌曲遭到版权人**起诉一事,引发社会热议。据媒体报道,在网络直播中,该主播演唱了电视剧《康熙王朝》主题曲《向天再借五百年》,歌曲版权方发现后认为其构成侵权,诉至法院,索赔10万元。  对此,有的人支持版权人**,认为网络主播未经许可唱别人歌曲侵犯版权,应当支付报酬。也有人对版权人**持质疑态度,认为这属于权利滥用的行为。如今,网络主播未经许可在直播过程中唱歌的现象的确比较常见,其涉及的版权侵权以及合理使用问题值得探讨。  关于是否构成侵权问题,网络直播中未经许可演唱他人享有版权的歌曲,一般情况下构成侵权。  该行为主要涉及到两种版权客体,即音乐作品的著作权和录音制品邻接权。针对网络主播演唱他人音乐作品的行为,其构成非交互式的公开传播,属于我国现行著作权法下广播权控制的行为。一般情况下,网络主播应当先获得音乐作品版权人通常是词曲作者的许可。在演唱音乐的同时,网络主播往往还会播放歌曲的伴奏,这属于对录音制品的非交互式传播行为。根据我国现行著作权法第四十五条,录音制品制作者针对非交互传播的行为享有获得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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