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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软著申请,网店销售 明星同款 服装被判赔500万元

2023-06-05

 “搭便车”会“翻车”!网店销售“明星同款”服装被判赔500万元  随着网络的普及,“明星同款”商品愈发受到消费者青睐,在电商平台搜索界面输入某位明星姓名,会得到不少同款商品。殊不知,这些“明星同款”商品很有可能构成侵权。  近日,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嘉兴中院)对一起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诉网店经营者高某在涉案商品及网页上使用与权利人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地素公司)近似商标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另外,高某以“明星同款”对其产品进行宣传的行为,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误认,欺骗消费者的主观故意明显,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高某之女潘某参与店铺**操作,实施了帮助侵权行为,须与高某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等共计500万元。据了解,一审判决作出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销售“同款”被诉侵权  地素公司成立于2002年5月23日,经营范围为服装服饰、皮革制品、箱包、鞋帽、眼镜、人造首饰、玩具、家用饰品等。第6486665号“地素”商标原注册人为上海地素商贸有限公司,2013年9月23日经核准变更注册人为地素公司,该商标注册有效期续展至2030年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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